为强化苏州市区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的主体责任,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市交通执法支队研究制定了市区出租汽车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评价工作机制,对巡游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多维度、差异化评价,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规范企业与平台经营行为。
评价工作机制以月为周期,通过客观数据,全面评估企业在投诉处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合规率、宣传党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根据行业管理实际,采用“10+3”的评价指标体系,10个基础指标基础上设置3个加分项目,评价机制数据来源广泛,涵盖行业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等,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月份,根据评价情况,巡游车企业中交运、德安、强生、绿动、协和5家企业总体情况较好,网约车平台中T3出行、享道出行、神州专车、小牛快跑、巴士管家5家平台总体情况较好,及时出行等16家平台合规率达到100%。另外,为了表彰企业和驾驶员,2月份开始,市执法支队会同行业协会对8家在合规、规范、宣传方面表现好的企业和6名在规范营运、服务质量、暖心帮扶方面表现好的驾驶员进行表彰,持续发扬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企业主体责任为新的抓手,持续提升出租车治理与服务水平,做到让从业人员和乘客“双满意”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504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