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事大队下发《关于注销七家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的公告》,依法对未按规定申请资质延续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船舶启动注销程序。
此次注销涉及丰县第四航运公司、邳州市航程航运有限公司、新沂市宏通航运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属的35艘营运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有效期届满后均未提交延续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注销。
下一步海事大队将继续加强水路运输企业常态化巡查,定期核查企业资质状态,杜绝“无证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水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504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