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运输行业信用管理,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对在我市登记并经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道路旅客运输、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小微型客车租赁、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汽车客运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等经营者以及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以及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进行周期评定,生成2025年度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初步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6日止,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诉。我局将及时依照相关规定对申诉或社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依据核查结果生成2025年度连云港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李函,联系电话:0518-81088035。
附件1:2025年度连云港市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区)信用等级初评信息表;
附件2:2025年度连云港市水路运输经营者(市区)信用等级初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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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度连云港市区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结果情况表.xlsx
附件2:2025年度连云港市区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信息表.xlsx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3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504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