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优化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新闻通气会
主题: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优化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新闻通气会
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简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推动政务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厅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道路货物运输领域的政务服务改革实践基础上,将优化政务服务的触角向其他领域延伸,经过积极探索研究、广泛深入调研,12月29日正式印发《进一步优化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全面提升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的速度、温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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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审批处处长)朱晓霞: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们、侯厅长、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优化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新闻通气会。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先后作出部署,我厅立足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一体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改革。5月28日,率先完成国务院开办运输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示范任务,8月18日,推出进一步优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环境的十条改革措施,社会反响较好,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和媒体肯定报道。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推动政务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厅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道路货物运输领域的政务服务改革实践基础上,将优化政务服务的触角向其他领域延伸,经过积极探索研究、广泛深入调研,12月29日正式印发《进一步优化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的若干举措》,全面提升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的速度、温度和力度。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相关方面负责人介绍我省优化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若干举措有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通气会的有: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侯建宇先生,厅行政审批处、政研室、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港航中心、信息中心、苏北航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苏州、淮安、扬州、泰州等试点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我是厅行政审批处朱晓霞。

今天会议共有四项议程:一是由厅行政审批处介绍进一步优化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若干举措总体情况。二是请厅信息中心介绍信息化系统建设相关情况。三是请厅领导讲话。四是现场观摩。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由我代表行政审批处,就《若干举措》出台背景、主要特色、内容具体等,逐一向大家介绍。

一、《若干举措》的出台背景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今年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先后推动多个“一件事”在交通运输领域高效办成。一是率先完成国务院高效办成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创新示范任务。实施“1000”工作机制,实现三个证件“一次办”、申报材料“零提交”、数据核验基本“零填报”、办理基本“零等待”。今年4月,江苏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入选国务院第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案例;7月国务院办公厅将此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二是积极探索实现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全领域服务拓展。在总结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基础上,8月推出进一步优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环境的十条改革措施,实现了19个政务服务事项全周期“一件事”办理,跨区域、跨领域事项全方位“零跑腿”办理,到期换证事项全自动“零申请”办理,推动全链条治理、努力实现“零罚款”愿景,这也是我们首次从“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的成功探索。三是推动大件运输、涉路施工等“一件事”高效办成。今年8月,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将大件运输、涉路施工列入2024年度新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交通运输部将我省与天津、湖南、广东作为大件运输“一件事”试点省份。通过各方努力,大件运输“一件事”于12月23日在全省上线运行,实现我省交通部门“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和住建部门“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两项许可并联审批和出证,这是一次历史性的突破;同时,我们在全国试点省份中首家实现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表申请”。涉路施工“一件事”已于11月底全省上线运行,实现涉路施工跨部门事项一次申请、跨层级事项一地受理、同层级跨事项一次办结。

除了提升优化道路运输的政务服务举措之外,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水路运输开展广泛调研。江苏是水运大省,水运既是我们的鲜明特色,也是突出优势,特别是内河水运在我省综合运输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厅围绕推动内河水路运输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内河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内河船舶、船员涉及的交通运输政务服务需求,研究制定优化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的十条举措,并于前天正式印发实施,更好提升内河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支撑“水运江苏”建设,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若干举措》的主要特色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按照“走在前、作表率”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坚持推动改革、持续优化服务,不断擦亮苏交速办政务服务品牌底色,经过多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践和“高效办成一类事”的探索,将“一类事”从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领域向水路运输领域拓展。一是实现内河船舶经营者、船舶、船员交通运输事项全周期服务办理。我们全面梳理了内河水路运输涉及交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内河船舶船员全职业周期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办理”和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全营运周期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免于提交”。二是实现初次申请内河普通船员考试、发证等事项一站式办理。将以往内河普通船员初次申请适任证书,需来回往返船员考试机构和交通政务服务窗口两地、材料重复提交,改为船员可同步申请考试和发证服务,仅需要在考试申请时提交一次材料,可享受证书邮寄到家服务,实现船员申请-考试-发证“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三是实现省内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转港事项快捷办理。通过优化省内转籍船舶的注销、登记流程,最大限度缩减船舶登记办理时间,改变以往内河船舶转籍期间办理各项船舶证书时,因停航时间长、造成运输成本高,船员生活不便等状况。四是实现内河船舶文书签注、部分简单高频事项就近受理。将以往办理内河船舶文书签注事项以及内河船舶营运证到期换证和船员违法计分销分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只能在船籍港所在地市级交通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改为可延伸至县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

《若干举措》实施后,预计将惠及我省500余家内河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2万余艘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以及相关从业人员10余万人。

三、《若干举措》具体内容

《若干举措》共分10条:

第1条:实施内河船舶船员全职业周期“一站办”。内河船舶船员大多数以船为家,工作生活都在水上,以往因办理或者补发船员证书而多次奔波,给他们带来诸多不便。实现“一站办”后,内河船舶船员参加基本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同时取得有效的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检查表,即可按照内河船舶船员自身实际需求,一次性申请“内河普通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同时配发服务簿)”等关联事项,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结”,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

第2条:实施初次申请内河普通船员考试结果“即考即知”。内河普通船员初次申请适任证书时,一般需要在船员培训机构完成规定课程学习,通过船员考试管理部门考试后,凭考试成绩前往交通政务服务窗口申请证书核发,申请考试和发证材料多为重复提交,且需要来回往返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和指定考试机构之间。考试结果“即考即知”的举措实施后,船员可同步申请考试和发证服务,船员考试机构在收存船员考试申请材料时,同时收存船员申领证书时所需材料,提交交通政务服务窗口预审,待考试成绩公布后,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即时办证并根据船员预留的收件地址,提供证书邮寄到家的便民服务。船员“申请-考试-发证”实现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第3条:实施内河船舶船员证书换发补发事项“一次办”。船员证书证件包括普通船员证书、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特殊培训合格证、服务簿等,是船员个人身份的证明,由船员本人保管。其中,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特殊培训合格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到期时需要分别重新签发和再有效换发;船员个人证书证件如丢失需要申请分别补发。本次优化服务举措,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特殊培训合格证重新签发“一次办”服务,同一机构签发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特殊培训合格证、服务簿等换发、补发事项“一次办”,极大便利了船员办项。

第4条:实施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全营运周期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免提交”。根据国家海事局《船舶登记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申请材料为海事管理机构或者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的证书免予提交。办理船舶登记时,同时办理其他海事业务的,已经提交过的材料免予重复提交。”根据该条款,船舶办理登记业务时,识别号授予证明、船舶检验证书等均可以免于提交。办理内河普通货物船舶营运证时,通过数据共享,可实现企业营业执照、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内河普通货物) 、船舶识别号授予证明、企业经营资质保持证明、开工证明、申请人身份证等材料免提交,极大提高申请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第5条:实施新入籍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登记和营运证办理 “统一受理”。以往新入籍的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办理船舶登记和船舶营运证等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时,需要逐项分别进行,航运企业面临着:办事需要“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耗时长、成本高、流程繁琐。现在“统一受理”之后,办理新入籍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各类证照只需要提交一次完整材料,就可以实现跨部门同步申请,申请人不再需要在各部门之间来回跑动。

第6条:实施省内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转港“快捷办”。内河船舶在转籍期间,需要停航办理各项船舶证书,停航时间一般要达到一个月左右,跨省转籍时,停航时间可能更长,停航时间过长不仅增加了运输经营成本,也给船员和船上其他人员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为解决这一现实问题,我厅试点优化本省籍、内河船舶在省内转籍的登记流程,新旧船舶登记机关同步进行船舶注销和登记,即原船舶登记机关在受理注销申请同时,将所有权信息共享至拟登记船舶登记机关,新登记机关对拟登记材料进行预审,最大限度缩减船舶登记办理时间,新旧船舶登记机关开展必要信息交互后,通过共享和系统查询减免部分材料,进一步方便转港事项办理。

第7条:实施内河船舶文书签注“集成办”。目前内河船舶在办理船舶文书签注事项时,需要船员停航上岸至船籍港所在地市级交通窗口申请办理。优化文书签注“政务服务后,本省籍的内河普通货物运输船舶可以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办理文书签注,线下可选择省内市、县两级交通政务服务窗口、水上执法站所、“苏交速办”水上便民服务点、船闸等多个场所办理;线上可以通过向船籍港所在地市级交通窗口申请,享受“贴纸式签注+邮寄到家”不见面服务。

第8条:实施内河普通货物运输政务服务简单高频事项“就近办”。内河船舶营运证到期换证和船员违法计分销分等都是水路运输涉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往申请营运证到期换证,通常需要到经营人所在地市级交通窗口办理,通过本次优化服务,我们将该事项从地市级延伸至县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并且依托信息化数据平台建设,突破传统换证业务对地点和材料的限制,实现“免折返、减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规定,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的,其船员适任证书将被扣留,需参加为期5日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返还证书,这对于长期在水上工作生活的船员来说十分不方便。现在,我们现将销分申请受理地点由以往的市级管理机构延伸至水上执法站所、“苏交速办”水上便民服务点,执法人员收到申请后,及时告知申请人培训期次和考试时间,考核通过后立刻给予销分。

第9条:实施内河普通货物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申请人申请办理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检证书等业务时,如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其他条件或非关键材料欠缺,主动作出相应承诺并在领取证书前补全欠缺的材料,交通运输审批部门可先予受理和发证。针对水路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我们将建立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扎实稳妥、风险可控原则,坚持成熟一批、实施一批,逐步扩大实行容缺受理事项范围。以此减少办事人跑动次数,更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第10条:实施长三角区域船舶营运检验通检互认。为进一步助力航运企业降本增效,我们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在长三角区域开展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凡船龄12年以内的内河船舶可以通过登录中国海事局“一网通办”平台、中国海事综合服务系统、“海事通APP”以及电话、现场等方式向长三角区域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提交船舶停靠地点、船籍港、船舶类型、检验种类等基本信息,申请年度检验和临时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在申请检验机构、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工作站或原船检机构领取签发或签署后的船检证书,不必将船舶重新驶回船籍港所在地进行检验,为船舶所有人提供高效便利的船舶检验服务。

以上是我对十条优化举措的的介绍,谢谢!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厅信息中心朱雷雷副主任介绍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


(厅审批处处长)朱晓霞:

谢谢雷雷主任。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省交通运输厅侯建宇副厅长讲话。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侯建宇:

各位媒体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在全国最大的内河十字路口、长江与苏北运河“十字交汇”区、扬州施桥六圩河口畔举行,这与通气会的主题——进一步优化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紧紧呼应。近年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和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提升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先后推出“不见面审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等一系列举措,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和幸福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发出了新征程上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动员令,提出在政务服务领域要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等明确要求,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对此作出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今年5月28日,率先完成国办高效办成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集中攻关和创新示范任务,创造性实施“1000”工作机制,并入选国务院第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案例。在深入总结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的基础上,8月继续推出进一步优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环境的十条改革措施,实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全生命周期服务,并从政务服务向行政执法、政策支持等全领域服务拓展,极大地丰富拓展了“一件事”的内涵,进一步推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市场高质量发展。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上持续发力,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深化拓展、改革创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认真总结前阶段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的实践基础上,围绕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需求开展研究、进行探索。12月29日,省交通运输厅推出进一步优化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十条举措,提升内河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和内河船舶、船员全生命周期服务,积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延伸,进一步助力优化水路运输市场营商环境。

发展不停步,改革无止境。今天是2024年最后一天,同时也是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建议人民满意交通”的新起点。下一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力抓好内河水路运输政务服务十条优化举措落地见效的同时,探索从政务服务向内河水路运输市场全领域拓展,推出内河航道过闸便捷服务、水上交通柔性执法、水运助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全方位改革服务举措,进一步助力优化水路运输营商环境,激发我省水路运输市场活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和同志们的参与和支持,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注、支持我们交通运输工作。谢谢大家!


(厅审批处处长)朱晓霞:

谢谢侯厅长。

 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会场环节就进行到这里,下面请大家跟随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观摩。

谢谢大家!


现场观摩环节记者提问

一、船舶文书签注

1.记者问工作人员:请介绍一下内河船舶文书签注“集成办”的具体优化举措?

工作人员回答:以往船舶文书签注只能由船籍港所在地市级交通窗口办理,船民需要停航上岸办理,如果船舶在异地运输,则更为不便。实施内河船舶文书签注“集成办”,打通了线上线下办理渠道:线上通过手机APP向船籍港所在地市级交通窗口申请,享受“贴纸式签注+邮寄到家”服务,实现全程网办;线下船民可选择省内市县两级交通窗口、水上执法站所、“苏(速)交速办”水上便民服务点、船闸等场所就近办理,实现全省通办。无论哪种渠道办理,对于船舶国籍证书等可通过系统查询获取的材料,均可实现“免提交”。

2.记者问船民:您对今天船舶文书签注办理满意吗?

船民采访:很满意,今天在施桥水上执法点就能办成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的签注,等着过闸的时候就可以办好这些文书,太方便了。下次我还要试一下在手机上办理垃圾记录簿的签注申请,这样算好船期,能在装货的码头拿到签注贴纸,那就更加方便了。


二、船舶营运证到期换证

1.记者问工作人员:请介绍一下船舶营运证到期换发的流程优化后有哪些预期的成效?

工作人员:目前扬州全市有70余家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1600余艘内河货运船舶,其中宝应、高邮和江都三地船舶数量就超过千艘,县里的企业往返办证确实不方便。将船舶营运证到期换发延伸至县级交通窗口受理,线上提交至市级交通运输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同时对部分能够通过系统查询的材料实现“免提交”,让船民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腿,确保船舶营运证到期换证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

记者问企业办事人员:请谈一下这次办理换证的体会。

企业办事人员:我是宝应的一家航运公司工作人员,以前船舶营运证换证的时候,我们都要起早赶车来扬州,尽量赶在上午下班前能把材料交到交通窗口,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当天能够办结,来回扬州加上吃个午饭,逛成本就需要200块钱。如果少带了材料,那就得来回两趟,一天之类肯定办不了,非常不方便。现在在宝应的窗口就能办,少带了材料回家就能拿到,即节约了成本,又节省了时间,这样算起来,我们公司光营运证换证这个事情一年就能省不少钱,真是实实在在的大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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