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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0-00269 | 分 类 | 行政审批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0-03-19 |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苏州港张家港港区集装箱码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 ||
| 文 号 | 苏交审批函〔2020〕1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苏州港张家港港区集装箱码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港口一体化发展要求,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有效降低码头集装箱运输成本和能耗,本工程取消港外堆场的设计变更是必要的,同意所报初步设计变更方案。
二、设计变更内容:
1、取消港外堆场及相应设施设备,堆场总面积由29.69万平方米变更为14.36万平方米,港内堆场与相邻的15#-17#泊位后方堆场统筹使用。
2、原工程总概算为94254.56万元,设计变更后工程总概算减少12419.64万元,调整概算为81834.92万元。
三、其余部分按原初步设计批复执行。
附件:工程总概算变化对比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19日
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厅综计处、建管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港航中心,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张家港保税区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环保局、行政审批局,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