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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航务处关于给予“江苏三航拖35”扣除
诚信积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23    浏览次数:    字号:[ ]

98日,江苏三航拖35在办理登记过闸业务时,发现该船舶未按规范要求配备船舶灯箱。经工作人员核实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为有力打击船舶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过闸环境,根据《苏北运河船舶过闸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一项船舶船名船号、灯箱等标志标识不全或不规范的五十分”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江苏三航拖35扣除诚信积分五十分处理。

以上处理情况特作公示,希望广大过闸船员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苏北航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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