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航务处关于给予“江苏三航拖35”扣除
诚信积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23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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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江苏三航拖35在办理登记过闸业务时,发现该船舶未按规范要求配备船舶灯箱。经工作人员核实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为有力打击船舶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过闸环境,根据《苏北运河船舶过闸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一项“船舶船名船号、灯箱等标志标识不全或不规范的五十分”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江苏三航拖35扣除诚信积分五十分处理。
以上处理情况特作公示,希望广大过闸船员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苏北航务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