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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路部门持续落实公路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
发布日期:2023-04-2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路营商环境,市公路部门持续落实公路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帮助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纾困解难,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政策一: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和“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延续至年底。

政策二:2023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太仓港、连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进出省内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以上标箱或年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主要集装箱港口)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市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

政策三:2027年12月31前,对进出省内中欧(亚)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集装箱车辆,继续在全市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全免车辆通行费。

市公路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车辆通行费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市公路中心召开收费站站长工作会议,调研收费站货车 ETC 车道试运行情况,组织全市普通公路收费站开展标准化管理推进年活动,全面落实助企政策。各收费站认真做好系统升级,开展政策学习和技能培训,要求全体收费人员熟知优惠政策,操作准确,保障快速通行。通过收费站区电子情报板、宣传单页等形式,积极宣传优惠政策,耐心细致回复群众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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