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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111辆市区出租汽车列入2023年度首批重点监管名单
发布日期:2023-07-2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根据《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等规定,7月19日,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徐州市区111辆出租汽车列入2023年度首批重点监管名单。并对市区18家出租汽车企业、5家个体服务部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认真落实好重点监管要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出租汽车重点监管名单管理的通知》(徐交执法发〔2023〕70号)要求,对列入重点监管的驾驶员进行重点约谈,实时跟踪、精准管理,符合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或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坚决清除出行业队伍。

严肃处理举报投诉。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把举报投诉处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管的重要切入点,认真对待每一起乘客投诉,切实提升规范服务意识,有针对性地清除行业害群之马,从源头压降举报投诉率。针对举报投诉和执法监管反映的问题,交通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科技力量投入使用,加紧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机场、景区等重点区域执法监管,做到举报投诉快接、快办、快处,对恶性案件和重复投诉的驾驶员严厉打击、顶格处罚。

建立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发布倡议书,提倡驾驶员使用手机导航选取最佳路线,征得乘客意见后,根据乘客要求路线行驶,减少绕路方面的争议。盯紧源头,做到巡游出租车企业全覆盖督查检查,务必督促企业担负主体责任。执法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发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规范运营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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