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徐州市一道路运输企业涉嫌故意以虚假材料骗取超限运输许可及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被支队超限治理执法大队依法处罚,并限制其1年内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资格。
实时预警,现场精准查处。2026年8月31日22时08分,徐庄超限检测站动态称重系统发布超限预警,执法人员立即行动,于22时11分在G311K241+200下行路段成功查处涉事车辆。驾驶员现场出示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载明车货总质量85吨,与系统检测数据明显不符。执法人员随即引导车辆至超限检测站进行静态精检,最终核实:该10轴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49吨,实际总质量达108.08吨,超限59.08吨,超限率高达120.57%;同时,经现场勘验,车辆外廓尺寸为总长25.50米、总宽3.10米、总高4.00米,属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车辆。
深挖根源,查实虚假申报。调查发现,涉事车辆承运人和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人为同一企业,申请大件运输许可时填报运输货物质量、车货总质量及申报车辆外廓尺寸数据与实际情况均不符。经多方调查取证、询问货主委托人及涉案企业授权委托人,查实:运载货物为吊车大臂,货主公示重量为80吨,车辆空车质量26吨,装载后车货总质量达106吨,远超二类大件运输许可标准。但当事人认为三类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办理流程复杂,需现场勘验、配备护送车辆,不仅办证周期长,运输成本也大幅增加。刻意压低货物重量、车货总质量等核心数据,通过虚假材料骗取超限运输通行证。该企业主观故意明显,严重扰乱大件运输许可秩序,威胁公路通行安全,违法情节恶劣。
依法处置,罚款加一年禁办许可。徐州交通执法部门认定,涉事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许可,且车辆实际运输状态与通行证记载内容严重不符,构成违法超限运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依法作出处置: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且1年内不准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本案全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执法人员依法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全程执法规范、证据闭环完整。案件办结后,同步将案卷材料抄告源头监管、许可审批部门,实现现场执法、源头管控、审批监管闭环联动,防范和减少同类违法问题发生。
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聚焦大件运输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严查虚假申报、无证运输、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坚持从严监管、精准惩戒,对骗取许可、严重超限运输企业坚决落实行政处罚+限期禁办许可双重惩戒,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守护辖区公路通行安全。在此,提醒各类运输企业要坚守合法经营底线,自觉规范货物装载,大件运输申请务必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严禁通过虚报、瞒报、造假等方式骗取超限运输许可。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504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