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5 09:39:3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相关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9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旱涝灾害较重,极端天气偏多。长江中下游梅雨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增多2-5成,可能有较重汛情并发生阶段性洪涝灾害,预计全年登陆我国台风数量偏多,强度偏强。今年4月11日晚,深圳突发瞬时强降雨引发洪水,导致11人遇难,教训极为深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全省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维护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尽最大努力防灾减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防灾减灾新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要切实提高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作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措施落实,确保防汛防台风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构,对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早准备、早部署、早发动、早安排。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有效防范和科学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险情。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以问题为导向,周密部署安排,按照职责分工和防汛防台风预案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形成责任具体、任务到人、环环相扣、要求明确的“责任链”。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一并开展防汛防台风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逐一整改,销号落实,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单位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调指导下,会同气象、水利、应急、公安、自然资源、宣传等部门持续做好会商预警、抢险救援、交通管控、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各地各单位在组织实施防汛防台风工作时,要同步落实现场工作人员自身安全保护措施。

三、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工作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水上交通方面。要密切关注天气、台风、水文等变化情况,强化预警管控,提前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教育引导和督促船员及航运公司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恶劣天气船舶禁航限航规定,视情采取限航、封航、禁止船舶进出湖区等临时性水上交通管制措施。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要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应及时处置。要加强太湖、洪泽湖、骆马湖以及水上风景游览区、水上施工作业区、桥区、锚地等重点水域的监控;加强渡船、旅游客船、危险品船、施工作业船舶和长期停航船等重点船舶的监管。

(二)港口航道方面。要加强港口码头、泊位、锚地的安全监管,督促港口经营单位关注天气、水文变化,及时加固港口安全设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人员、机械设备和储存货物的防汛防台风措施。要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以危险货物码头、储罐、输送管道系统等为重点,加强对设施设备技术状况、电线电路、避雷装置、检测报警装置等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完善防汛预案。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要一律暂停。要加强航道、船闸、航标等通航设施的运行管理,逐一落实行政、技术和巡查责任人,开展应急演练,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安全度汛。

(三)公路运营方面。要加大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路政、养护巡查,发现公路基础设施、安防设施及交通标志存在隐患或缺失的,要及时进行维护处置。要加强公路排水设施检查,确保功能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一旦出现汛情等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清除影响行车安全的各种障碍和隐患,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加强干线公路运行状况监测和预警,凡因汛情和台风影响不能保证路网安全运行的,要及时会同公安交警、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并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

(四)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运输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运输车辆检查维护,落实动态监控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密切关注天气路况信息,对易受汛情和台风影响的班线、客运车辆要提前做好应对方案,减少途中滞留风险。要加强客运站、货运场站、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等方面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落实情况的检查。要继续加强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五)工程建设方面。要加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监管,针对洪水、地质灾害和台风等自然灾害风险,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工地和施工人员驻地隐患排查,加强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要以桥梁施工、机械设施设备、深基坑施工、模板拆装、脚手架拆装使用等方面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施工预防措施。台风影响期间一律暂停户外作业。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按照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并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有关信息。要增强工作敏感性和主动性,及时收集了解辖区汛情、台风影响情况及处置工作情况。

请各地各单位将防汛防台风工作联络员名单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省厅;台风影响期间,各地各单位应当于每次台风进入影响区域24小时警戒线前将防台准备情况和台风结束后24小时内将应对工作总结分别报送省厅;2019年12月5日前上报年度防汛防台风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英歌,联系电话:025-84329691,电子邮箱:zhzfaq@126.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