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省交建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
针对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地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交通运输部已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国家卫健委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加强防控工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现就加强全省交通建设行业一线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武汉籍参建人员信息排查工作
各地区交通主管部门、省交建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迅速排查交通建设工程中武汉籍参建人员信息,重点是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的武汉籍一线人员,实时了解武汉往来人员信息,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二、加强武汉往来人员管控工作
各地区交通主管部门、省交建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要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对武汉籍尚未返乡人员进行劝阻,原则上不要返回武汉,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病毒传播的可能。对于武汉籍已返乡人员节后复工返程的,应劝说其待疫情防控稳定后返程。要做好相关人员体温检测工作,一旦发现发烧人员,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全力配合做好隔离和追踪排查等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各地区交通主管部门、省交建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要督促本地区本行业各交通建设工程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减少公众聚集性活动,避免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大工地卫生整治力度,加强设施通风、消毒,做好春节期间疫情应急值守。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