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迟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复工时间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31 11:27: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省交建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为坚决贯彻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严防死守,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推迟全省交通工程建设复工复产时间通知如下。

(一)省内所有交通建设工地不得在2020年2月8日前复工复产,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工地不得擅自复工。

(二)各有关单位要响应国家疫情防控需要,即刻要求湖北或者疫情高发地区的一线参建人员节后暂缓返回江苏。做好外地人员返苏情况的调查摸排,重点做好湖北籍尤其是武汉市等重点地区返苏人员的排查、登记和报备工作。密切关注相关人员动态,如有疫情出现应及时报告卫生防控部门。

(三)各有关单位要通知相关建设单位,近期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上岗,待治愈后方可上岗。职工上岗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手部消毒。

(四)复工前各有关单位应要求开展工地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工作,清理卫生死角。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各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