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4 20:43: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据省气象部门预报,14-16日我省将有暴雨和大风天气,期间可能伴有强雷电、短时强降水、8-9级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为进一步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次强降雨可能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影响,加强与气象、海事、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密切跟踪监测雨情、水情,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强化路网水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水网信息和出行提示。要强化领导,靠前指挥,细化部署,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启动相关交通运输应急工作预案,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保障

交通基础设施方面,要严格落实公路养护措施,加强公路巡查,及时处置路面、隧道积水等各种险情,保证路面安全通畅。要维护好航标等助航设施,进一步做好待闸船舶秩序管理,做好闸区、远调站和停泊区防风、防滑、防雷工作,确保船闸运行正常。

道路运输管理方面,要充分借助重点营运车辆监管平台和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督促客运站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要督促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做好恶劣天气下的运营组织和线路巡查,优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线路和班次。

水上交通方面,要突出太湖、洪泽湖、骆马湖等湖区以及通江口门等重点水域的监督巡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巡航频次,增加巡航力量,及时采取断航、停渡、封湖等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辖区通航和水上旅游项目的绝对安全。

港口管理方面,要督促加强港口企业落实港口动火、吊装检查,落实防雨、防风、防雷击等措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加强装卸、储存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恶劣天气引发的爆炸、火灾事故。

交通工程施工方面,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施工作业的防暴雨、防突风、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等一系列安全措施,加大对现场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迅速整改治理。

三、强化应急值守,落实值班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合理配置应急保通人员、物资和设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并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