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4-00059 | 分 类 | 表彰先进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4-05-16 |
标 题 | 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度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行党〔2024〕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党委),厅机关各党支部、厅属各单位党组织,省邮政管理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省港口集团、省铁路集团、东部机场集团、东航江苏公司、中欧班列公司党组织,苏交科集团、华设设计集团、中路交科公司党组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担当作为、砥砺奋进,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主题,通过评选表扬一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一步突显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服务大局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更好担负起“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重大责任,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贡献交通力量。
(一)推荐范围
1.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所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
2.厅机关、厅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
3.省邮政管理局,江苏交通控股公司、省港口集团、省铁路集团、东部机场集团、东航江苏公司、中欧班列公司所属党组织和党员;
4.党组织关系在省交通运输行业党委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
5.全行业相关从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
(二)名额分配
为了确保评选质量,此次评选表扬实行差额推荐。在各处室各单位按照20%比例差额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推荐表扬对象事迹,择优确定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具体差额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推荐对象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模范遵守党章,对党绝对忠诚,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根据表扬对象的不同类别,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章党规,理想信念坚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热爱交通运输事业,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肯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急难险重中冲锋在前,在重大项目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平安交通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办好民生实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交通运输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展现出新时代交通党员新形象;在近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1次以上,具有县处级以上荣誉基础。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积极探索新时代做好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在加强政治建设、抓好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党风廉政建设品牌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县处级以上荣誉基础。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国家重大战略落实、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维护行业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支部建制的应在近3年度党建考核中,被评为“好”等次。
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确定推荐结构。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推荐对象应兼顾交通建设、运输生产、行政执法、窗口服务等各个领域,其中县(市、区)以下的推荐对象不少于50%。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和各交通企业推荐对象应兼顾岗位工种,向基层一线倾斜。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
(一)民主推荐。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推荐。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把关,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扎口推荐上报。
(二)评选研究。省厅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组织召开评审会,研究确定拟表扬对象。
(三)进行公示。对拟表扬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公示。
(四)发文表扬。公示无异议后,省厅发文予以表扬。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
织,坚持标准、注重质量,真正把符合条件、群众公认的先进
典型推荐出来,确保推荐评选对象具有时代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做好舆论宣传。通过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利用电视、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广泛宣传表扬对象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组织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向先进学习,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及时报送材料。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有关企业为扎口单位报送推荐对象材料。具体包括:1.推荐情况报告(含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审核情况等)和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按优先次序排列);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3、4)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3.电子照片(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个人照片和先进基层党组织集体活动照片各1张)和佐证材料。表格和事迹材料盖章原件于5月30日前报至省厅,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档以报送单位名称命名后打包发送指定邮箱。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联系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省交通运输厅,邮编:210001,联系人:李旻,联系电话:025-52853155,电子邮箱:Tjgdw2022@163.com。
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党委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