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23 11:27:5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有关部门、单位,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东部机场集团: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1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政府也专门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举措,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将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纳入法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交通运输是人员流动的主要通道,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输点多面广,开放性强,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切实采取严格举措,扛起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有关专家判断,当前传染模式主要是人传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当前正值春运,人员流动频繁密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明确守土有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制订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一要严格实施车站、码头、机场检测管控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督促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体温检测点,配备符合有关标准的检测试剂、测温仪等设备,对来往武汉等重点地区的旅客和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机场、火车站要设立来往武汉旅客专用通道。要督促车站、码头、机场设置隔离场所,用于安置发烧人员,并商请卫生健康部门派员驻地监管。一旦发现发烧人员,要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隔离和追踪排查工作。

二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和车站、码头、机场消毒通风措施。对武汉、广州等地区来苏车辆、客运船舶、飞机等,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实施严格的检疫、消毒、通风措施,并做好台账记录。要督促本地运输企业对公交、地铁、飞机、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落实“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措施。要严格落实车站、码头、机场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做到不留死角。各地要做好对全部进出江苏旅客进行体温检测的准备工作。

三要加强对驾乘人员的体温检测。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班车运输、包车运输、道路公交运输、地铁公交运输企业,每天都要对所属驾乘人员实施体温检测,确保驾乘人员健康上岗。

四要立即停止来往武汉的道路客运。一律停发发往武汉的水上客运航班、公路客运班车,停止审核前往武汉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联系武汉交通运输部门,停发武汉来苏的水上客运航班、公路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五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各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会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在高速公路出口和服务区等加大武汉等地来苏车辆的人员体温检测;要严格做到每车每人必查,并做好台账记录。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机制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各项应对预案和防控举措,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由陆永泉厅长为指挥长的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抓紧制定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方案,统筹做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做好参与春运管理服务一线人员和执法人员的自我防护,为他们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确保一线人员身体健康。

二要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应急队伍,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应急处置器材,依法依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要加强防护设施的配备。要加强自我防护,为现场管理人员配好配足防护设施,确保自身安全。

四要加强疫情防控值班和报告工作。省厅设立疫情防控值班室,值班电话:025—52853000,52201774(传真),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地也要建立值班制度,并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在1月23日中午前传真至省厅疫情防控值班室。即日起,全省交通系统实施疫情防控每日专报制度,请各地于每日14时前向省厅报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专报,专报内容包括:上一日14时至今日14时本市(含所辖县)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本市(含所辖县)交通运输系统检查出的发烧病人情况(如未发现即报“本市交通运输系统未发现发烧病人”)。

五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车站、码头、机场大力宣传防控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及时发布停班等信息,并做好旅客的说服工作。已购买涉及武汉车、船票的旅客提出退票要求时,客运企业应当办理免费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要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和旅客关切。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切实维护好交通运输秩序。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