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7-05 15:32:16 浏览次数: 字体:[]

韩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宿迁市国省干线公路省级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结合省有关部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宿迁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

根据《宿迁市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方面,到2025年“完善‘覆盖乡镇’的国省干线网,建成S342宿迁西段、S268、S347、S267、S346、G235、S250、S505、S344沭阳至湖滨新区段等国省道,推动成子湖特大桥规划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扶贫片区的连通度和覆盖度,优化路网布局”。

我厅积极支持宿迁市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优先将相关项目纳入规划、计划。324省道宿迁西段、268省道宿迁段二期(宿豫关庙至泗洪段)、347省道宿迁泗阳至宿城段、267省道宿迁泗阳庄圩至京杭运河段、346省道宿豫段已纳入省年度投资计划,正在实施。235国道宿豫区段改扩建工程、235国道宿城区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已纳入《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我厅正积极指导、帮助宿迁市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二、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补助资金来源及标准

(一)资金来源。中央资金方面,一是我国车辆购置需求增速放缓,车辆购置税资金总体规模很难大幅提高;二是2020年底港建费停止征收,部分车辆购置税资金用于内河水运支出,挤压了原用于公路项目的资金规模;三是新能源车辆的发展,对车辆购置税和燃油税的征收也带来较大影响。省级资金方面,省财政用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但养护、管理等刚性支出逐年增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资金规模。“十四五”时期,省级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补助资金规模预计很难增长。

(二)补助标准。根据《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省级补助标准,以新建一级公路为例,苏北地区800万元/公里,宁镇扬通泰700万元/公里,苏锡常600万元/公里,省级补助标准已对宿迁市予以倾斜。

根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十四五”期间,中央车购税资金关于普通国道项目的补助标准,以一级公路为例,东部地区为1200万元/公里。考虑到中央车购税资金的补助标准高于省级,为更大力度支持宿迁市发展,我厅优先向国家报送宿迁市的项目。

三、下阶段工作

您提出优化调整补助标准的建议准确地反映了当前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面临的地方资金筹措压力大的问题。下阶段,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对宿迁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在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项目库中期调整时,积极争取将235国道宿迁城区改扩建工程等普通国道项目纳入,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二是对照国家的补助标准,结合省级交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和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规模,抓紧启动省级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补助标准调整的研究工作,并考虑沿袭既有的做法,对宿迁市予以重点倾斜;三是进一步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宿迁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的前期工作,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等。

感谢您对江苏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也恳请您继续为江苏交通运输的发展出谋划策并给予大力支持。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10日

联 系 人:顾一春

联系电话:025—52853307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