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为推动江苏交通运输领域数字经济产业集聚,促进数字交通建设应用及产业发展,经研究,省厅制定了《江苏省数字交通产业园认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开展2023年度数字交通产业园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数字交通产业园建设,对培育交通发展新动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立足全省大局统筹推进数字交通产业园落地应用,推进过程中要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数字交通企业交流、供需对接、技术推广等,加大对本土数字交通企业的支持,培育打造数字交通江苏品牌,积极开展数字交通产业园申报。
二、 申报程序
(一)由产业园建设或运营主体作为申报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江苏省数字交通产业园申报书》(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盖骑缝章)。申报单位应于7月21日前将书面盖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所在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二)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地区产业园申报组织工作,要强化责任,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在通过审核的申报书“市局审核意见”一栏上加盖公章形成审核意见,于7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转报省厅。
(三)省厅组织对提出申报的产业园进行实地评估,评估结果通过省厅决策程序审定并公示后,确定数字交通产业园认定名单。
三、 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对照认定标准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认真配合市局、省厅的审核、考评工作。
(二)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抓好对产业园建设运营的跟踪指导、协调。省厅定期组织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对考评合格的继续予以支持,对考评不合格的实行退出。
联系人:厅科技处 郁海琛 025-52853129
附件:江苏省数字交通产业园申报书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6日
抄送: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