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总体规划调整方案通过部省联合审查

发布时间: 2021-11-02 16:25:08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总体规划调整方案》通过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审查。

为进一步发挥连云港港作为国际枢纽海港的作用,顺应集装箱船舶、外贸进口铁矿石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更好的为腹地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服务,连云港区总体规划方案主要调整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将庙岭作业区现有29-30号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提升等级,满足1艘15万吨级集装箱船舶靠泊;二是将庙岭作业区现有25-27号7-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提升等级,满足2艘15-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靠泊;三是将旗台作业区西侧现有87-88号矿石泊位提升等级,满足1艘40万吨散货船舶靠泊;四是将连云港区30万吨级进港航道进行改扩建,提升通航保障能力。

“十四五”期间,连云港市立足于连云港区的转型升级,全力推进“千万标箱、东方大港”建设,加快建设自贸区港航发展中心、大型智能化集装箱中心、国际粮食中转中心、绿色专业化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和液体散货运输中心等“五大中心”,打造服务新亚欧大陆桥的集装箱干线港。本次调整涉及的15-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40万吨矿石泊位是“千万标箱、东方大港”建设的龙头工程,对于连云港港适应国际国内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提高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率,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