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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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省民用航空有关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拟订全省民用航空及航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提出有关政策、法规建议,承担省内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承担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指导协调通用机场建设;对全省民用机场、民航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航线的开辟和重大航空任务的实施;承担全省民用航空及航空产业统计、信息工作;承担与上级军民航、空域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指导全省航空产业发展。

负责人:董刚

联系电话:025-5285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