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7-11 14:24:30 浏览次数: 字体:[]

王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从京杭大运河到邳州碳基新材料产业园水上快速通道的建议收悉,结合有关部门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邳州碳基材料产业园作为省内重要的化工园区,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园区内适水物资多,水路运输需求较大。根据邳州港区的布局规划,邳州港区戴圩作业区与产业园相距不足8公里。戴圩作业区规划建设规模为11个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420万吨,一期工程的6个泊位已建成使用,基本可满足当前产业园的水路运输需求。另外,为保障产业园未来扩容升级需要,徐州市已在邳城河经济开发区段预留500米岸线(待建),距离产业园仅3公里,可为碳基新材料产业园提供便捷的水上运输。

您提出的官湖河为水利部门明确的排涝通道,现状为非通航河道。将官湖河开辟作为新支线航道的方案涉及水利、自然资源及环保等多个部门,受农田补划、水利许可等多个要素条件制约;另外,官湖河整体通航条件较差,连接京杭运河线路方案需新改建桥梁5座,且涉及多个水利设施,建设成本较高。

目前,徐州市交通运输部门正组织开展全市支线航道网规划研究工作,其中连接重点产业园区等重要经济节点的支线航道也是规划重点考虑内容之一。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徐州市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碳基新材料产业园周边包括官湖河在内的航道规划定级研究,充分考虑园区水上运输需求。同时,根据《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第十二条“支线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的规定,在后续的建设管理中,我厅将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感谢您对全省及邳州市水运发展的关心,恳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18日


联   系  人:省交通运输厅瞿凌锋

联 系 电 话:025—52853093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徐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