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大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南京都市圈跨区域交通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省有关部门和南京市政府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南京都市圈跨区域重大交通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
目前,南京都市圈已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形成了包括决策层(都市圈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协调层(市长联席会议)、执行层(都市圈秘书处和区县政府)的三级协调机制。交通运输领域建立了南京都市圈交通发展协调专业委员会(交通专委会),共同推进交通运输跨区域一体化发展。同时,全力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机遇,三省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打通省际断头路合作框架协议》《长三角地区省际交通互联互通建设合作协议》等协议,苏皖两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订《关于苏皖省际高速公路衔接方案的协议》等协议,为推动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撑。此外,积极探索在都市圈跨区域重大交通项目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与南京市一起,共同推动《南京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尽快出台,深入谋划重大交通工程,实现项目规划建设全面提速。省市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善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共同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多层次轨道、断头路等重点任务,积极探索成立专项合作组或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动项目实施。创新项目推进工作方式,采用全段研究、分段报批、分主体建设等方式,化解项目前期推进矛盾。探索组建合资公司负责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事项推进。
二、关于进一步支持南京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为加快建设南京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南京市委、市政府已印发《关于打造南京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建设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具体工作成效方面,都市圈内其他设区市与南京均已实现高速公路直通,新一轮国家公路网规划中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已上升为国家高速;都市圈内拥有5个亿吨大港,其中南京港综合通过能力达到2亿吨,可实现5万吨级海轮常年通航,多式联运规模体量居全国内河港口第一;4座机场客运通航全国121个城市、货运通航31个城市。特别是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已实现双航站楼联合运行、双跑道独立运行,旅客吞吐能力达到360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能力达到80万吨/年。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构建多层次公路和铁路网络,形成以南京为核心的“九向”放射状综合运输通道格局,加快实施宁滁高速公路、北沿江高铁、宁扬、宁马、宁滁城际轨道等项目。做大做强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进一步发挥长江12.5米深水航道功能,提升南京海轮通达能力,联合马鞍山港、芜湖港等共同打造长江流域集装箱“出海口”。强化南京禄口机场全球联结、洲际直达能力,稳步发展国际及地区航线,重点加快推动禄口国际机场三期工程及其集疏运体系建设,并依托南京南站等,开辟都市圈内城市异地航站楼空地联运专线。提高客运枢纽“一站式”服务水平和货运枢纽内部转运效率,持续拓展机场、港口、铁路口岸功能,提升通关效率,探索开行接续班列和“芜宁欧”等线路,打造“一次托运、一张单证、一次结算、一单到底”的多式联运样板。
三、关于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近年来,南京都市圈跨区域交通联合执法不断推进。都市圈各市协同推进超限运输联合治理,定期组织开展省际治超联合行动,形成跨省“共享、共治、共赢”的一体化执法监管新格局。2022年9月,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牵头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道路运输执法合作启动仪式暨南京都市圈毗邻城市道路运输联合执法行动。2023年5月,南京都市圈交通专业委员会在南京组织召开水上交通运输执法联席会议,9个设区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共同签署《南京都市圈水上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合作协议》。
下一步,我们将定期召开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出台执法协同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协调解决公路水路运输、船舶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难点问题。加强执法标准的衔接,建立和完善高频违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违法认定标准、裁量幅度和裁量阶次,出台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事项清单,防止过罚不相当、类案不同罚。打通传送壁垒,实现执法系统、监管平台的动态数据对接和实时信息共享。
感谢您对江苏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也恳请您继续为江苏交通运输的发展出谋划策。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1日
联 系 人:顾一春
联 系 电 话:025-52853307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南京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