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27 16:31:13 浏览次数: 字体:[]

周小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内河水运体系,高质量打造更具特色“水运江苏”的提案收悉,结合省发展改革委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内河水运发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将“水运江苏”建设作为全省交通运输全局性重点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速度,推进水运发展各项任务。

一是完善提升水运发展规划。推动将宿连航道、南通港疏港航道等12条约1016公里航道纳入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提请省政府批复《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形成以二级航道为主体,三级航道为支撑的干线航道网络布局。

二是加快节奏推进水运工程建设。近年来,我省干线航道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在建设重点上聚焦主骨架、优先强干线;在建设时序上注重畅瓶颈、优先通堵点,2023年,全省完成水运建设投资260.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3.0%,同比增长34.8%,增幅位居“公铁水空”首位。

三是全面启动建设“小快灵”航道。首创并全面启动具有投资小、里程短、实施快、效益好等“小快灵”特点的通港达园内河运输专支线航道建设,首条“小快灵”航道——磨涧河航道疏浚工程已竣工,打通淮安市盱眙港口产业园码头至淮河航道瓶颈, 航道通行能力由500吨级小船提升至2000吨级船舶,更好地打通“神经末梢”。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内河水运体系,高质量打造更具特色“水运江苏”的建议与我厅当前工作方向不谋而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水运江苏”部署,全力推进“水运江苏”建设各项任务。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完善航道网络。落实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要求,开展江苏省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研究,深化新一轮水运发展顶层设计。细化分解《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任务,启动“十五五”水运发展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江苏省支线航道网规划研究。2024年全省内河干线航道计划投资100亿元,预计“十五五”期间我省干线航道建设投资仍将保持高位。加快推进苏南运河“三改二”整治工程、宿连航道、连申线航道等工程建设,指导各市加快沿线水上服务区规划建设。

二是推动内河港口集聚发展。加快建设规模化、集约化内河港口,优先采用挖入式港池布置,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加快航道沿线老旧码头整合提升,推进千吨级码头建设,重点加快淮安、徐州、无锡等内河港口的集装箱作业区建设。深入研究提高港口发展能级,推动全省8个国家主要港口、5个地区性重要港口及沿江沿海重点港区和内河重点作业区布局更加完善、结构更加合理、集疏运更加高效,提升港口辐射带动能力。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控增量岸线使用,推动全省港口岸线“腾笼换凤”,更好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持续推进“小快灵”航道建设。今年内还将建成2条,再开工南通市通吕运河大洋港短支进港航道、无锡市西站物流园航道等5条,进一步打通园区、企业水路运输“最后一公里”,更大力度服务制造企业水运需求,更好连通产业园区,服务产业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微循环”,支持“新三样”等新兴产业通过水运“走出去”“引进来”。

四是优化运输结构推动多式联运。贯彻落实《江苏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向铁路、水路转移,提升全省综合运输效率。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港区接入铁路专用线,推动枢纽货运场站建设,形成航道与港口码头、物流园区、临港企业、铁路货运枢纽等有机衔接的集疏运体系。

五是聚焦质效提升运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全省内河电子航道图建设,到“十四五末”实现等级以上航道电子航道图全覆盖。全面提升航道智能感知能力,依托航道整治工程推进全省干线航道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构建覆盖水面、水下、空中的航道立体智能感知体系。建成全省干线航道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实现航网可视、可测、可控、可调度。打造“少人值守、自主运行”的船闸管理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谏壁等一批自动化船闸。深化落实《江苏省智慧港口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有序推动港口管理智慧化转型,上线运行港口综合信息系统,依托南通港吕四作业区等智慧港口示范工程,深入研究总结相关技术,制定江苏省智慧港口建设系列技术指南,指导江苏省智慧港口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江苏交通运输事业特别是“水运江苏”发展的关心,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7日        

联   系  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王宗传

联 系 电 话:025—52855805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